2.2 符号
Eav——平均照度
Emin——最小照度
Evmin——最小垂直照度
SR——环境比
TI——眩光限制阈值增量
UE——照度均匀度
UL——亮度纵向均匀度
UO——亮度总均匀度
2.3 代号
LPD——功率密度
3 交通调查
3.0.1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应进行交通调查。
3.0.2 交通调查内容应包括所在地区的路网现状、沿线土地利用现状、沿线环境、道路及交通状况、城市规划、路网规划等。调查范围除了设计道路自身外,还应包含对设计道路有影响的周边范围。
3.0.3 新建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应在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分析以下情况:
1 项目所在区域社会经济、交通发展、地形、气候气象及项目沿线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2 周边相关道路等级、线形、横断面布置、交通设施配置情况;
3 项目周边主要道路交通特性、交通组织与管理情况;
4 项目在规划道路网中的地位、功能及道路等级;
5 项目预测交通量、交通组织及交通特性。
3.0.4 对改建、扩建道路工程交通设施设计调查内容,除新建工程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根据需要补充以下内容:
1 既有道路交通设施情况;
2 既有道路交通状况。
3.0.5 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设计应对既有道路几何条件、交通量、交通组成、交通流特性、交通事故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对预测交通资料进行分析和判断。
4 总体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总体设计应符合安全、畅通、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
4.1.2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总体设计应与道路主体工程设计相协调,根据道路功能及其在城市路网中的作用,综合考虑设计、施工、维修、营运、管理以及近期与远期等各种因素,准确体现道路工程主体设计的意图。
4.1.3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除应保持其各自特性和相对独立外,还应相互匹配、相互协调,使之成为统一、协调、完整的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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