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外廊式建筑”的类型及其分布
藤森照信先生于1993年第5期《建筑学报》发表“外廊样式——中国近代建筑的原点”一文 ,提出“外廊式样”建筑的出现是中西方文化碰撞的最初产物,为中国近代建筑之开端。藤森先生在文中对中国“外廊式”建筑的定义可归纳为如下三方面:
时间上,“外廊式”建筑在中国出现于19世纪中叶,在20世纪之后则为更地道的古典主义所完全替代;
外廊是这一建筑样式的决定因素。外廊是用由石材和混凝土建造的,这些材料和建造工艺都非本土所固有,有时需从外国引进;
“外廊”还带有文化上的含义,即外廊成为其居民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该文发表后被频繁引用,产生了广泛影响,众多学者陆续加入到外廊式建筑研究的行列中。因此,藤森文发表至今十多年间,外廊式建筑研究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研究对象的显著地扩张。藤森照信曾在他的论文中指出,“外廊式”建筑不但被用作住宅,同时也被用于办公楼、洋行、俱乐部等建筑类型。自藤森文于1993年发表以来,对“外廊式”建筑的研究对象扩大到教会建筑,如位于台湾淡水的教士楼和长春的天主教堂主教府 。
另外,早期日本学者所研究的“外廊式”建筑是融居住和办公为一体的殖民机构,它们与当地环境格格不入、相互隔离,是殖民地文化的典型产物。这种空间上的隔离反映了社会生活和文化上的巨大差别。所以之前我国就有学者就称之为“殖民地式” 。甲午战争的失败以及《辛丑条约》的签订,促发了民族主义运动的勃兴,旨在抵御外侮、追求民族独立。在这一民族觉醒的大背景下,清政府发起了一场自上而下的宪政改革运动,其中也曾产生了一批“外廊式”建筑。虽然外观相似,但这些建筑显然不宜再笼统称之为“殖民地式”。
随着中国近代建筑史学科的发展,我国学者拓展了外廊式建筑研究的对象及范围。其后果,造成了藤森文中“外廊式”定义所不能解释的诸多现象。从学术史的观点回溯这一重要概念如何从清晰到模糊,从一个侧面反映中国近代建筑史学科发展的历程。基于文献资料和实地调研,本文将外廊式建筑分为三种类型,即中国传统的廊式建筑(包括坛庙及民居)、洋式廊屋及合院式外廊民居。本节对这三种类型逐一说明,并综述其分布的特点、原因及社会意义。
中国传统的廊式建筑
“廊”很早就被运用在我国各个等级的封建礼制传统建筑中。如,在礼制等级较高的坛庙建筑中,“副阶周匝”的形制,即围绕主殿的一圈外围廊,至少存在了一千年(如山西太原晋祠圣母殿,及明代苏州北寺塔等例)。一些佛塔的底层也绕有围廊,如辽代应县佛宫寺释迦塔和建于南宋的苏州报恩寺塔。而无论在皇家园林或江南私人园林中,廊道也早已成为组织景观布局和视线流线的一个重要元素。
在较为因陋就简、随地制宜的民居建筑中,根据当地不同的气候、地理等特征和风俗习惯,室外的廊衍生出各种变体,广泛灵活地应用在这些民居建筑上,它们或为在建筑外附加一层屋檐形成廊下空间,如江浙一带水乡的汉族民居、东北的朝鲜族民居、西藏和川西北的藏族民居,或为吊脚楼,如鄂西的土家族民居、贵州的侗族民居和湘西的苗族民居。
三亚市崖城县周边村镇的外廊民居是这一类中较为典型的例子。崖城地处海南岛最南边,终年气候闷热潮湿,夏季且有台风。这些自然条件要求当地的民居有利遮阳通风,但楼层又不能建得过高。因此,遮阴纳凉的外廊成为建筑中必需的部分,于是形成了崖城本地的外廊式民居(图1)。崖城民居多建于20世纪前后,主体穿斗木作,月梁部分施有精致的雕刻。外廊附加在主屋外,进深通常2m左右,形成遮阴蔽日的廊下空间。受外来思想的影响,后期的很多外廊上还附加了西方建筑元素(图2)。由于夏季常有台风,它们的外形低矮,主屋与外廊的屋面几乎接为一体,与江浙一带的檐廊形象迥异。
由此可见,廊被广泛使用在传统建筑中,方式各不相同:从北方佛寺道观建筑中以达到端凝庄重的目的,到南方民居建筑中主要是遮阴蔽日的气候上的考量,廊的用途各异,或为强调皇权的威严,或为体现当地的生活习惯。千百年来,“外廊”建筑元素的这些形象和功能在民族记忆中产生了文化积淀,广大民众对之熟稔于心。因此,近代以后,较偏远地区建造的外廊式建筑经过本土匠人的改造,虽仍带有西化符号,却不脱传统建筑的意趣。
洋式廊屋(bungalow)
洋式廊屋是占有独立地块、独幢建造的外廊式建筑。从业主的身份看,洋式廊屋又可细分为三类,其分布各有特点。第一种即藤森先生已论述的,早期由外国人或其买办在商埠城市建造的该类建筑,国内学者也称“殖民地式”或“买办式”。第二种由中国政府建造,不但分布在各个沿海沿江口岸,也深入到内陆的行政中心城市。第三种以中国政、商、学界精英阶层私人力量为主建造,地点不限于城市。
洋式廊屋在中国传播的第一种途径
传播之初是由西方殖民主义势力在中国的扩张造成的,即藤森文中的“外廊式”建筑。早期在上海、广州等地建成的领事馆和洋行等外廊式建筑,设计者多为以牟利为目的来华洋商,并无专业建筑师的参与。建造者无意在上海久留,没有长久的发展计划。因此这些建筑主要为应付眼前所需,缺乏考究的细部和法式,一度被建筑史家斥之为“简陋而绝无建筑之美。”
这种洋式廊屋的“舶来”特性是显而易见的。藤森先生在文中业已指出,这类廊屋一般为一层或两层的砖石结构建筑,体量通常比中国传统的木结构建筑大,外观变化较少且清晰且可从其细微的变化辨其建造的大致时代。 5)这种廊屋屋顶的各边缘笔直而无举折,且主体建筑的至少一边附建了由西方柱式支承的外廊。建筑形式上引入的拱廊式是英国古典主义的变种,为适应热带气候和殖民者的生活需要演变形成的。这些特征都是廊屋与本土建筑的不同之处。
更重要的是,廊屋空间的组织不同于传统建筑依内院布置的格局,而是以廊屋前后的花园替代内院,使建筑位居划定地块的中央,内部用楼梯联系上下层空间使布局紧凑。
根据田代辉久的研究,1850年重建的十三行是中国最早出现的外廊式建筑 6)。清政府腐败无能,列强的殖民势力不断扩张。五口通商以后,首当其冲建设的是各口岸的外国领事馆建筑。这一时期领事馆建筑都采用了外廊样式,随之,各类洋行、商行、银行、学校、会馆和民宅都广泛的采用了外廊式,除东南沿海和长江中下游设有租界的城市之外,还影响到北方城市天津以及山东半岛的烟台等地,“几乎一度成为19世纪后半叶一种通用的式样”。
各商埠都持续建造了大批“外廊式”建筑,用于推行殖民政策和管理侨务的领事馆及进行经济掠夺如洋行等机构。例如,上海的早期西式建筑,不论是领事馆还是洋行办公楼,或是住宅,差不多都采用这一形式(图3)。1895年清廷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惨败,被迫陆续割让台湾及五处租借地。在这些新占据的地区,列强也兴建了一批洋式廊屋建筑,如台湾淡水的日本领事馆及刘公岛的英国水师团练楼。
因为这种建筑并非来自欧洲本土,而是西方人在亚洲殖民地的创造,因而国内一些学者也将这一建筑风格称之为“买办式”(compradoric,亦音译为康白度式)。根据《辞海》的释义,“买办”在我国指外国资本家在旧中国设立的商行、公司、银行等所雇用的中国经理。随着殖民主义在中国的扩张,买办经济贸易体系被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买办资产阶级”逐渐发展成熟,成为官僚资产阶级,是旧中国统治的社会支柱之一 。同时,在建造洋式建筑时,需要中国买办居间肆应,这种风格遂被称为“买办式” ,很巧妙地把一个社会政治名词变成了一个建筑学术语。
外廊附加于建筑,是在热带为了抵御炎热的气候而产生的一种建筑发明,但是在长江流域的城市如上海、汉口等地,“对住在这些房子里的人来说,设计者似乎只记得炎热的夏天,而忘了这些地方的阴冷而且潮湿的冬季” 。 不但如此,在中国北方城市如烟台、天津等地,冬季北风凛冽,进深很大的外廊根本不利于冬季宝贵的阳光进入室内。为了适应当地严寒的冬季,不得不用玻璃将外廊封闭起来,使外廊成为日光室。因此,外廊完全失去了其存在的本来意义,而退化成一种建筑符号。
洋式廊屋在中国传播的第二种途径
这是通过清政府的一系列新政改革而深入到内陆大城市的。象征着“现代性”的外廊式建筑样式代表了清末政府改革宪政、全力西化和抗击外侮的政治诉求。和“买办式”廊屋一样,中国政府建造外廊式衙署的着眼点也主要是这一建筑样式的象征意义,只不过另具含意。
清朝末年,各级地方建造了一批仿效西方建筑形式的新式政府建筑。其中位于延吉的延吉道尹公署和位于长春的吉长道尹公署,均位于东北边疆的吉林省。19世纪末,沙俄陈兵我国东北,图谋实现“黄俄罗斯计划”;日本则以占领东北作为推行“大陆政策”的关键步骤,不惜与俄兵战。为了应对俄、日的挑衅滋扰,清末镇边的爱国官吏采取了各种积极措施,包括东三省官制改革12)、开办实业(如吉林机器局)、提倡教育、兴办报纸等,这两座衙署建筑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建造起来的。
延吉道尹公署在清末著名爱国将领吴大澂主持下建于1905年(图6)。公署现仅余一座建筑,混杂了较多的中国传统建筑元素。其屋面铺设中式的小青瓦,正脊也类似北方庙宇的做法。但主体建筑为青红砖间隔砌成的厚重外墙,颇类似于英国的传统砖工技艺,并且外墙的开口处多为拱券,可明显见其受西方建筑的影响。有趣的是,该建筑的外廊为木材建造,并附带了多处传统建筑的做法,如雀替、栏杆、望板等,与主体的西洋元素杂糅并立。
为了适应东北的严寒气候,外廊避暑遮阴的功能退居末位,其样式也出现了明显的改变。木质的外廊突兀于主体建筑之外,容易使人联想起蓟县独乐寺主殿平座层的形象。从功能而言,这一外廊避日遮阴的功能已不复存在,反而可以为办公人员提供一处观游远眺的平台,这也与中国传统楼阁建筑的意趣相一致。
合院式外廊住宅
中国幅员广大,经济、社会发展十分不平衡,受西方冲击进入近代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现象更加严重。即使在甲午战争开辟租界的高潮时期,实际上进行了大量建设的开埠城市只有有限几个。内陆城市在数量上一直占绝对的多数。
承传统形式和传统建造方式为主。与开埠城市和受西化思想较深的政治中心城市不同的是,西方的文化和技术是以断断续续、不成体系的方式传入这些内陆城市。在近代中西文化交流中,中国虽然是弱势的一方,但在这些内陆城市中传统势力却仍占据主导的位置,以固有的惯性和方式抵抗或冲淡西方影响的渗透。
在城市化程度较低的地区,近代化的模式不同于通商大埠,其起因并非由列强冲击或政府发起,而是由下自上,自发形成的。这些地区近代化的力量由当地的进步士绅所领导,经济上独立于政府,能较自由地将西方文化进行改造而与本土文化结构相适应。这一点在表现民间生活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居住建筑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例如,位于闽南的泉州既无租界地,西化又不彻底,市政设施及工业发展的滞后,因而没有出现洋行、领事馆、货栈、现代工厂等近代建筑类型,构成城市“近代”景观的主要是民国时期大量建造的中西合璧住宅。泉州的近代住宅多为在东南亚经商而积累了一定财富的华侨投资兴建,平面格局基本为传统的大厝民居,多数住宅在正门的门面外设置西式外廊,从门外看,颇为类似于洋式廊屋,但内部空间布置则完全不同。另外,在不少例子中,外廊被移到院落内部甚至偏置于院落的一角,“发生了较大程度的衍化与变异”,可以认为是“外廊式样在泉州发生了进一步的中国化”。
在平面格局上,泉州地区传统民居的布置方式主导了内部空间的组织,围绕着内院排布各房间,而外廊只是作为的装饰附加于入口或庭院内部,表现出对传统合院建筑体系的服从。检视从1910年代以降建造的泉州外廊式住宅,可见外廊在民居中的位置从主入口移至内院,直至偏置于院内的一隅,其重要性不断下降,不再像廊屋中那样,是一种决定性的建筑元素了。另外,因为当地施工者多系农民,不但对西方建筑无全面的理解,更在建筑过程中随意发挥,因此当地的民居既与租界的外廊式建筑迥乎不同,也区别与庐山等地的外廊式别墅。
这些“门面外廊”汲取了当地匠人的自由创造和奇思妙想,变化的丰富程度远非大城市的“买办式”可相比拟,体现了浓重的乡土风味。在一些住宅还可见白色灰泥塑成的各种中国传统纹理图案,说明当地人在面对外来事物时有意地赋予了泉州本地的诠释,亲切宜人。在民居中,外来的建筑体系(建筑形式、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及至建筑空间)以更为灵巧的方式与传统建筑思想发生着碰撞与融合,这与大城市中洋行、官衙的冰冷高傲的西洋装饰形成了鲜明对比。
中国另一些近代“乡土”建筑与泉州外廊式民居的处理极为相似。例如,另一处侨乡开平的碉楼上也多有这种用灰泥将各种人物、神兽等形象甚至民国国旗做成装饰主题的做法。这反映了政治对当时都市空间的影响力,并化为具体图像,转换成民间装饰一部份。在这些例子中,新旧材料、新旧形式、新旧结构往往共存于一幢建筑中,并加入了大量地方传统的装饰处理,充分体现了外来建筑样式的本土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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