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总体规划。
改革开放以来,沈阳产业结构调整,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城市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城市用地不断扩大。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1975年沈阳市开始编制第二轮城市总体规划。历经数次修订、调整和补充,最终于1981年6月被国务院批准实施。在这一版的总体规划中,确定了城市性质为辽宁省省会,东北地区交通枢纽,以机电工业为主的综合性社会主义工业城市。在旧城改建与城市更新方面,规划提出了严格控制城市规模,调整工业布局和住宅布局,全面改造旧区,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治理环境等措施,有效改善了旧城的人居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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