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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时地方条例与上位法冲突怎么解决?

三、预防冲突的制度化路径
构建预防性制度体系需从立法技术层面着手。地方立法机关应建立”立法影响评估制度”,对草案可能引发的法律冲突进行预判。采用”框架立法+实施细则”的立法模式,上位法设定基本原则,地方条例在实施细则层面进行差异化设计。在深圳、成都等改革试验区,可建立”立法试验田”机制,通过暂时调整法律实施实现制度突破。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是预防冲突的重要保障。广州猎德村改造首创的”三上三下”协商程序,将民意征询贯穿立法全过程,有效平衡了各方利益诉求。数字化时代可构建立法大数据平台,运用人工智能分析海量案例数据,预测法律冲突风险点。建立常态化法律清理机制,对实施满三年的地方条例进行强制评估,及时废止或修改冲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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