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TOD发展模式的思考
(1)争取政府政策支持。轨道交通项目是一个基础性的建设项目,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良好的交通基础设施可以对区域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由于铁路土地综合开发是在地方政府管理的区域内,开发的广度和深度都受限于地方政府整体土地规划政策,因而政府从资金投入、政策倾斜等方面的支持十分重要,尤其在土地综合开发问题上,应给予轨道交通企业控制、拥有、使用沿线一定面积土地的权利或优惠政策[4]。
(2)完善相关法律规范。目前我国针对轨道交通等大型基础设施利用土地综合开发进行融资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而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降低有关融资风险及其影响程度。
(3)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从宏观经济走势看,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轨道交通企业应对土地综合开发市场加强风险评估和防控。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轨道交通企业应积极吸引具备房地产开发及投融资相关理论和实践基础的人才,另一方面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在土地综合开发实践中不断提升经营开发能力。
结束语
国内外关于“轨道+土地”联合投融资模式的成功案例已经有很多,实际上这不仅是轨道交通的融资模式,而是一种综合城市规划、土地开发和轨道交通建设的联合开发融资模式[8],在提升轨道交通项目收益性、扩大融资渠道、丰富投资主体的同时,还能够使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步入良性循环,从而实现轨道交通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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