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国际化城市的投融资模式
典型的国际化城市主要采用5种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见表1)。需要明确的是,在资本金筹措过程中,政府需切实履行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该承担的资本金一定要主动承担;同时,有条件引入社会资本时,需要给予市场化运作必要的支持,使风险和利益适宜地分担,实现政府和市场的共建共贏。
2.2 中国实施的投融资模式
中国实施的投融资模式主要包括政府主导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
1)政府主导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利用财政资金建设和运营,能够较好地协调工期、质量、造价等问题,但投资主体单一、融资渠道窄、使用效率不高。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该模式又分为广义范畴和狭义范畴两种PPP模式。 广义范畴内的PPP模式主要包括BT方式、BOT方式、TOT方式、“轨道+物业”方式等。其中,
BT方式指“建设-移交”; BOT方式指“建设-运营-移交”,投资企业在协议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TOT方式指“移交-运营-移交”,政府与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一次性融资用于新建项目;“轨道+物业”方式指政府授予企业部分土地的开发权作为补偿,将沿线物业增值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轨道交通企业内部效益,形成自我造血、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狭义范畴内PPP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货币价值原则,注重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全过程,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减轻财政负担、降低经营风险。
2.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
截至2019年末,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共计开展了四期建设工程,投融资模式分析如表2所示。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的发展进行总结分析:1)从单一化政府投资模式,到多元化市场投融资模式;从解决建设资金,到探索解决全生命周期资金;从单一运营主体,到适度竞争的运营格局。2)从“带条件招拍挂”到“作价出资”再回到“带条件招拍挂”的“轨道+物业”开发模式,解决了融资还本付息,有效保障可持续发展。3)针对未来建设工程,建议坚持“轨道+物业”模式,并扩大PPP等市场化投融资规模,同时通过政府专项债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
2.4创新投融资模式的主要思路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9]328号)中明确指出,支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吸引民间投资,鼓励多元化经营,加大站场综合开发力度;规范开展本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通过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研究利用可计入权益的可续期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创新形式推进市场化融资,开展符合条件的运营期项目资产证券化可行性研究。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创新投融资模式思路:
1)有必要建立相应的投融资模式测算机制,估算城市轨道交通的外部效益,并运用于项目建设和运营中。2)鉴于部分相关政策和法规难以适应当前发展需求,需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机制,为PPP融资发展提供支持。3)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是发展趋势,应采取多种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加入。需要注意的是,收益与风险必须成正比,过分保障政府收益,不利于吸引社会资本;过分保障投资人的收益,不利于轨道交通投融资市场化。4)考虑采取适当措施将地铁沿线的物业增值进行回收。例如:借鉴香港地铁的土地转让方式、地铁公司对大多数商铺和写字楼只租不卖等做法。此外,其他国家也有一些好的经验,需要进一步讨论。随着现代化都市圈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对于区域城际轨道交通以及跨行政区的城市轨道交通而言,创新投融资模式显得更加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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