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更新开发的四种情形
轨道交通的主要服务区域是城市建成区,这一区域内的空间布局和密度分布在轨道交通线路开通前已基本成型,必然存在与轨道交通使用不匹配的地方,而大部分的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都难以按照理想化的TOD模式进行大规模的再开发。为此,规划应当结合不同轨道交通站点所处的城市环境和具体条件,有针对性地制定更新开发的引导策略。
上文提到,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已经成为政府和市场展开合作的重要区域。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城市规划的任务之一就是调节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于不同的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的更新开发,政府和市场的意愿有时是一致的,有时则可能存在明显偏差。按照政府和市场开发意愿的强弱组合关系,可以把千差万别的轨道交通站点的实际状况大致分为以下四种情形(图1):
(1)政府具有明确的开发意向,且这一开发意向也得到市场认可和支持的站点,如那些相对成熟的城市TOD中心。
(2)政府具有明确的开发意向,但这一开发意向没有得到市场支持的站点。此类站点往往位于具有发展潜力但目前尚未发展成熟的城市外围地区或郊区,如政府规划预留的TOD中心,因短期内缺乏资金和市场支持而没有建设实施。
(3)市场具有较为强烈的开发意愿,但这一意愿受到政府严格约束的站点。此类站点的典型情况是布局在城市历史街区或风貌保护区内,由于所处地区特定的历史风貌价值以及旅游休闲产业的发展,市场的开发意愿一直比较强烈。轨道交通的开通为该区域市场开发带来了新的动力,同时也加大了对政府保护措施和政策的压力。
(4)政府和市场对开发与再开发都持谨慎态度的站点。此类站点数量最多,通常是位于城市普通街区的一般性站点。这些街区相对成熟,具有较高的密度,近期缺乏大规模再开发的可能。但轨道交通站点的开通打破了这些街区原本相对稳定的状态,出现了一些自发的“微更新”现象。
处于第一种情形的轨道交通站点,其周边地区相对容易遵照TOD模式进行统一的开发建设。此类站点往往汇集了较丰富的公交资源,是轨道交通网络上主要的客流节点,同时也是用地规划关注的重要地区,具有进行大规模再开发的可能,其根据TOD模式设定了严密的规划条件,对开发建设进行控制和引导。公共交通带来的大量人流对开发商来说也是宝贵的市场资源,从这个角度讲,开发商与政府的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也愿意按照公交优先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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