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区域协调,调整城市性质
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河北省省会,京津冀地区重要中心城市。
- 河北省省会
- 完善省会功能、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 展示整个河北的财富创造力、文化竞争力、社会发达程度。
- 成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对外竞争、交流的第一平台。
- 京津冀地区重要中心城市
- 加强与京、津区域协作。
- 建设后台服务基地、研发中试基地、会展中心、职教中心、文化旅游创意中心。
- 承接京津服务职能外溢,壮大先进制造业,建设区域性高端制造业聚集区。
- 培育现代服务等高端职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加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
-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发展。
- 完善中心城区高端服务职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 加快省会与正定、鹿泉、栾城、藁城的一体化建设。
- 构建省会城镇群,提升对全省的辐射带动作用。
- 优先培育各县(市)城区,形成合理城镇空间布局和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 统筹区域产业布局。
- 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集中。
- 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促进县(市)域经济发展。
-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护特色文化风貌。
-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推进都市区一体化建设,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 加快中心城区与周边县(市)一体化建设。
- 实施“公共设施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交通一体化、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生态一体化”的建设策略。
四、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合理调整用地布局
- 中心城区用地面积达到287平方公里,人口达到300万。
- 以现状京港澳高速公路为界分为老城区与东部产业区。
五、加快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 提升金融服务、科教文化、商贸物流和信息服务功能。
- 构建结构清晰、级配合理的公共服务体系。
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规模。
- 到规划期末,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
七、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建立高效便捷交通网络
- 构筑均等公平的市域交通体系、一体化的都市区交通体系、公共交通为主导的中心城区交通体系。
八、加强资源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 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 建设完整的城市绿地网络,打造宜居城市。
九、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打造宜居环境
- 不断“调整、调适、调优”人与自然关系,提高生态承载力。
- 建设完整的城市绿地网络,打造宜居城市。
十、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彰显城市特色
- 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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