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轨交站建筑共享域特征
1共享与互享
建筑共享域由功能、空间、环境、设施等要素共同组成,其为不同类型站点及站点周围共同开发的建筑簇群提供共同享有的配套及补充,实现不同类型建筑之间的集约共用,一般在地下空间集中体现。建筑共享域内站点与周围建筑簇群各元素也有各自单独设置的但可以互为享有的部分,互享部分在地下空间一般呈现同质性功能互补,在地上空间表现为异质性功能互补。同时建筑共享域具有自身的公共性与独立性,对社会外界开放,满足城市需求,具有一定的运营管理独立性。
2节点与场所
轨交站建筑共享域依托于站点,其内容及形式由站点决定,研究范围既包含站点-节点,又包含站域-场所,具备节点-场所的双重特性,具有不同的节点-场所形态和价值,并侧重于场所价值的直接体现。共享域的综合功能与设施、开发范围与空间尺度、开发密度和容量、地下空间开发强度等构成了场所价值影响因子,对其进行深度分析、权衡与研判,能够合理评估轨交站建筑共享域的场所价值,同时还应与不同站点的节点价值取得平衡,进而实现轨交站建筑共享域的均衡发展。
3内构与耦合
轨交站建筑共享域以各种不同建筑功能单元与群体之间功能、空间、环境、设施的共享为重要内容,以域内承载交通可达性及场所活力性为主的多维街区尤其地下街区系统为重要的联系纽带,体现出内构协同、耦合关联的显著特征:在功能、空间、环境等层面的内在组成要素的聚合构成模式体现出协同组织特性;节点-场所属性在城市开发、规划统筹层面的耦合机理与机制61824层级与维度
建筑共享域在不同类型轨交站点的圈层范围内有相应的内构层级与空间维度。而微观层面的多维街区系统以地下空间为主,是构建不同建筑之间共享内构的基础,包括外部与内部、地上与地下的街道空间,地下街道化建筑空间,建筑街道一体化空间等多种类型叠加与形式演化,是发生共享、参与共享、体现共享强弱的场所载体。不同轨交站点类型表现出特性化内构组成特征的建筑共享域,在横向的空间尺度范围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在纵向的空间维度上呈现出地上、地面、地下的不同立体化形态[7]142[8]127。结合轨道交通的特点,其地下空间的属性更为突出(图2)。
三轨交站建筑共享域类型
根据用地功能及其交通服务范围和服务水平的程度,轨交站可分为枢纽站、中心站、组团站、特殊控制站、端头站和一般站等不同类型,分别表现出不同的节点特征。
因此建筑共享域根据站点的“节点构成特征”可分为三种主要类型:①枢纽站、中心站(高铁站等大型交通设施的轨道站点或承担城市级中心或副中心功能的轨道站点)构成的复合型建筑共享域,由于一般交叉多条轨道线路,轨道之间换乘及轨道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换乘特征极其明显;②组团站、一般站(承担组团级公共服务中心功能的轨道站点)构成的一般型建筑共享域,由于为多条轨道交通线路交汇站或轨道交通与城市公交枢纽的重要换乘站或一般型单一站点,交通换乘特征根据站点的不同而有强弱差异;③特殊控制站和端头站(位于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区、生态敏感区等特殊区域或轨道交通线路的起终点站)构成的特殊型建筑共享域,由于轨道站点的特殊性、换乘方式的差异性,表现出特殊而差异化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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