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站城融合发展影响因子探索2.1 探索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为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和城市区域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站城融合也需探索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新模式。我国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和城市的发展条件各不相同,发展站城融合的侧重目标及站城融合的内容也有一定的差别,需要因站制宜,因城施策。
2.2 站城融合发展影响因子站城融合发展,以具体的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及周边区域规划设计项目为载体,适宜采取多主体参与、多项目联合的集群式开发模式,实现多方互惠共赢。客流是站城融合发展的基本条件,资源协调是站城融合成功实现的保障。
2.2.1 客流对站城融合发展的影响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客流分析的两个重要维度是客流性质和客流量。客流性质不同,代表旅客或市民到访站城区域的目的、行为、频次及波动性不同,对应了不同的站城融合需求,也代表不同的平均消费水平。“站”的角度,我国铁路客流性质依据乘车距离划分,分为直通客流(旅客的乘车距离跨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铁路局)、管内客流(旅客的乘车距离在一个铁路局范围之内)、市郊客流(旅客的乘车距离较短,通常在城市周围100 km 以内)[2]。以出行目的划分,分为商务、旅游、探亲、务工、通勤、休闲等。以上两种客流的分类方式都与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的线路组成也就是枢纽性质,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表3)。反过来讲,枢纽性质影响了铁路综合客运枢纽中铁路客流的性质。多资源。同时,城市在城市群、都市圈中的地位决定了城市的主要发展方向;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在城市中的选址是否符合城市的发展愿景,影响了城市对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站城融合发展的资源投入程度。此外,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涉及站城融合的直接投资,经济因素与上文分析的城市人口可共同归纳为城市能级问题。“城”的角度,城市客流性质与城市性质相关。按行政等级分类,城市性质可分为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等,按职能分类,有工商业城市、交通港口城市等。在站城融合的背景下,《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提到的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提到的综合铁路枢纽城市,以及具有城市群、都市圈规划的城市是值得关注的一类城市。不同的客流量对应了站城融合设施的规模。客流量越大, 站城融合发展区域内潜在的使用群体、消费群体越大,站城融合设施的规模、效益提升的可能性越大。“站”的角度,铁路客流量包括旅客的到发量、中转量等,与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的台线数、车场数、建筑面积等规模数据有关。一般而言,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的客流量越大,即其枢纽能级越高,对应其规模越大。同时,铁路客流量也与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在城市中的选址及交通配套情况(可达性)有关。“城”的角度,城市客流量与城市的人口总量、人口密度、流动人口数量等有关,人口较密集的城市,站城融合发展区域的潜在客流较多。城市客流同样也和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的选址及交通配套有关。在站城融合的背景下,包含铁路客流和城市客流的枢纽总客流量将会更准确地衡量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的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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