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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中有关建筑师在做城市更新时会遇到的问题及相关条例是什么?

1. 如何处理大规模拆除和增建的问题?

Q: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如果需要对老旧建筑进行大规模拆除或增建,应该如何处理?

A: 根据《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城市更新应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和增建,必须符合城市风貌管控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建筑师应确保更新项目优化城市设计,延续历史文脉,凸显首都城市特色(第四条第四款)。

2. 如何确保更新后的建筑符合安全标准?

Q: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如何确保更新后的建筑符合安全标准?

A: 建筑师必须确保更新后的建筑符合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标准。对于确实无法执行现行标准的情况,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或采用消防性能化方法设计,并按规定进行专家评审(第四十五条)。

3. 如何处理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Q: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如何处理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A: 建筑师应根据《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的要求,开展既有建筑的节能绿色改造,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发挥绿色建筑集约发展效应,打造绿色生态城市(第四条第五款)。

4. 如何处理既有建筑的功能转换?

Q: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如何处理既有建筑的功能转换?

A: 存量建筑在符合规划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可以转换用途。例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建筑用途之间可以相互转换;商业服务业类建筑用途之间可以相互转换;工业及仓储类建筑可以转换为其他用途(第四十八条)。

5. 如何处理既有建筑的消防技术标准?

Q: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如果既有建筑无法达到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该如何处理?

A: 对于确实无法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既有建筑,应按照尊重历史、因地制宜的原则,确保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或采用消防性能化方法设计,并符合开展特殊消防设计的情形,进行专家评审(第四十五条)。

6. 如何处理既有建筑的绿地率和基础设施标准?

Q: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如果既有建筑的绿地率和基础设施标准无法达到现行标准,该如何处理?

A: 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的绿地率可以按照区域统筹核算,人防工程、建筑退线、建筑间距、日照时间、机动车停车数量等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可以按照改造后不低于现状的标准进行审批(第四十四条)。

7. 如何处理既有建筑的产权和土地使用问题?

Q: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如何处理既有建筑的产权和土地使用问题?

A: 建筑师应确保更新项目中的产权和土地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城市更新项目符合更新规划以及国家和本市支持的产业业态的,可以在五年内继续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第五十条)。此外,鼓励采取租赁方式配置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期满后可以续租或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第四十九条)。

8. 如何处理既有建筑的建设审批手续?

Q: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如何处理既有建筑的建设审批手续?

A: 对于无审批手续、审批手续不全或者现状与原审批不符的建筑,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涉及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处理;不涉及违反法律规定的,经公示后可以纳入实施方案研究后一并办理相关手续(第五十二条)。

9. 如何处理既有建筑的用途转换和兼容使用?

Q: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如何处理既有建筑的用途转换和兼容使用?

A: 存量建筑在符合规划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可以转换用途。鼓励各类存量建筑转换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建筑用途之间可以相互转换;商业服务业类建筑用途之间可以相互转换;工业及仓储类建筑可以转换为其他用途(第四十八条)。

10. 如何处理既有建筑的融资和资金保障问题?

Q: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如何解决既有建筑更新的融资和资金保障问题?

A: 城市更新项目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包括政府投资、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机构提供项目融资等。此外,还可以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项目(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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