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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中,居住区建筑的肌理、界面、高度、体量、风格、材质、色彩应如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7.0.3 居住区建筑的肌理、界面、高度、体量、风格、材质、色彩应与城市整体风貌、居住区周边环境及住宅建筑的使用功能相协调,并应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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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 本条明确了居住区建筑风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居住区内的建筑设计应形式多样,建筑布局应层次丰富。但这种多样性和丰富性并不单纯体现在颜色多和群体组合花样多等方面,应该强调的是与城市整体风貌相协调,强调与相邻居住区和周边建筑空间形态的协调与融合。盲目地求多样、求丰富、求变化,难免会产生杂乱无章、空间零碎的结果。因此,应在居住区的规划设计中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进行指引:对于建筑设计,应以地区及城市的全局视角来审视建筑设计的相关要素,有效控制高度、体量、材质、色彩的使用,并与其所在区域环境相协调;对于建筑布局,应结合用地特点,加强群体空间设计,延续城市肌理,呼应城市界面,形成整体有序、局部错落、层次丰富的空间形态,进而形成符合当地的地域特征、文化特色和时代风貌的空间和景观环境。

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中,居住区内绿地的建设及其绿化应遵循哪些原则?

7.0.4 居住区内绿地的建设及其绿化应遵循适用、美观、经济、安全的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保留并利用已有树木和水体;

2 应种植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对居民无害的植物;

3 应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复层绿化方式;

4 应充分考虑场地及住宅建筑冬季日照和夏季遮阴的需求;

5 适宜绿化的用地均应进行绿化,并可采用立体绿化的方式丰富景观层次、增加环境绿量;

6 有活动设施的绿地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并与居住区的无障碍系统相衔接;

7 绿地应结合场地雨水排放进行设计,并宜采用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景观水体、干塘、树池、植草沟等具备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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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 本条明确了居住区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要求。
1 居住区的绿化景观营造应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自然条件,宜保留和合理利用已有树木、绿地和水体。
2 考虑到经济性和地域性原则,植物配置应选用适宜当地条件和适于本地生长的植物种类,以易存活、耐旱力强、寿命较长的地带性乡土树种为主。同时,考虑到保障居民的安全健康,应选择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不易导致过敏的植物种类,不应选择对居民室外活动安全和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植物。
3 绿化应采用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并以乔木为主,群落多样性与特色树种相结合,提高绿地的空间利用率,增加绿量,达到有效降低热岛强度的作用。注重落叶树与常绿树的结合和交互使用,满足夏季遮阳和冬季采光的需求。同时也使生态效益与景观效益相结合,为居民提供良好的景观环境和居住环境。
4 居住区用地的绿化可有效改善居住环境,可结合配套设施的建设充分利用可绿化的屋顶平台及建筑外墙进行绿化。居住区规划建设可结合气候条件采用垂直绿化、退台绿化、底层架空绿化等多种立体绿化形式,增加绿量,同时应加强地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的有机结合,形成富有层次的绿化体系,进而更好地发挥生态效用,降低热岛强度。
5 居住区绿地内的步行道路、休闲休息场所等公共活动空间,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并与居住区的无障碍系统相衔接。步行道经过车道以及与不同标高的步行道相连接时应设路缘坡道;坡道坡度不宜大于2.5%,当大于2.5%时,变坡点应予以提示,并宜在坡度较大处设扶手。
6 为减少雨水径流外排,居住区可以合理利用绿地,设计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景观水体以及干塘、树池、植草沟等绿色雨水设施,对区内雨水进行有序汇集、入渗控制径流污染,起到调蓄减排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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