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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建筑发展的主线是什么,如何进行分期?

中国近代建筑发展的主线与分期

近代中国历史是中国历史上极其重要的一段时期。自 1840 年起,中国社会开始了艰难的近代化历史 ;同时,是世界主动走向中国、中国被迫卷入到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历史。在这一时期,中国的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和社会意识都发生了飚转豹变,具有其自身的特性。以这段历史为对象的学科,是一个自成体系的学科。

在近代时期,中国从传统农业社会走向现代社会,正如时人和后世论史者所指出的那样,开中国“千古未有之奇变”,其影响遍及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而建筑以其物质形态能直观地反映一国政治、社会、文化的发展面貌,历来为史学家所重视。如梁思成所说 :“建筑之规模,形体,工程、艺术之嬗递演变,乃其民族特殊文化兴衰潮汐之映影 ;一国一族之建筑适反鉴其物质精神,继往开来之面貌。今日之治古史者,常赖其建筑之遗迹或记载以测其文化,其故因此。该建筑活动与民族文化之动向实相牵连,互为因果者也。”研究中国近代建筑的形制、技术、思想及其应变递嬗,无疑能加深我们对中国近代历史和近代社会变迁的认识。

考察这些中国近代建筑史著述,可以看出它们在编写体例上的一些共同特点。以《中国近代建筑简史》为例,全书分为“概论”、“城市的发展与变化”、“新类型建筑的发展”、“建筑技术的发展”、“建筑形式与建筑思潮”及“革命根据地建筑”几章。这些章节各自独立成篇,选择若干重大历史事件逐一叙述,或合并叙述,大体上类似于中国传统史书的“纪事本末体”。1980 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专项研究的深入,在编纂近代建筑史方面,大都也采取了这一体例。其中最具典型的是杨秉德主编的《中国近代城市与建筑》,介绍了 13 个城市及其近代建筑的历史演变,每个城市自成一章。赖德霖著《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也围绕不同的专题研究组织全书。专题研究的体例类似以历史事件为中心撰述的“纪事本末体”。清人编纂的《四库提要》评价这一体例“每事各详起讫,自为标题,每篇各编年月,自为首尾,经纬明晰,节目详具,前后始末,一览了然”,章学诚也认为纪事本末体有将臭腐化为神奇之效,赞扬它“决断去取,体圆用神”。可是,不难看出,用纪事本末体编纂的史书事与事之间缺乏联系,无法提炼整个历史发展的线索,从而难以描绘历史发展的全貌。胡绳也曾评论用类似“纪事本末体”编纂的近代史书的叙述方法“往往会错乱了各个历史事件的先后次序,拆散了许多本来是互相关联的历史现象,并使历史发展中的基本线索模糊不清。”要全面了解近代中国各个地区建设的不同进程及其相互间的关联影响,还原中国近代建筑的全貌,必须首先明确贯穿中国近代建筑发展的主线,这一主线能否以及如何反映中国近代建筑发展的大势,具体的历史分期是怎样的,这些也是当前要建立完整的中国近代建筑史学科体系,编写新体例的《中国近代建筑史》),使研究继续走向深入所需迫切解决的问题。

中国近代建筑发展的主线

中国近代建筑史的研究在 1986 年重新起步后,前述的一批史学著作虽然突破了“革命史范式”,在具体问题的分析上不再局限于用阶级立场评价人物和事件,注意到了政治状况、经济发展、思想文化对近代建筑发展的影响,但却都普遍缺少足以反映中国近代建筑发展全貌的线索。在研究对象是中国近代建筑这一宏阔主题时,更加有必要提出一条能够揭示纲领、贯通全局的线索,据此选取和组织材料,反映历史和编辑者本身的逻辑要求。

从近代以来中国人一直追求的目标和中国近代建筑的实际发展趋向来看,“近代化”无疑是一条贯穿始终的线索,而且比其它线索的涵盖面更宽。其它线索,如阶级斗争线索、殖民主义线索、反帝反封建线索、资本主义化 ( 西方化 ) 线索、民族主义运动线索、经济发展线索等,几乎无一不与近代化有关,可以说近代化“是一条由多股线条绞合而成的缆线”。因此,以中国建筑的近代化为主线,关注由近代建筑所反映出的中西关系和政局及社会的变迁,讨论近代建筑在形制、技术、思想等方面应变递嬗的过程,有利于我们加深理解中国近代建筑的发展轨迹,也为一般大众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判断依据。

具体而言,根据不同的实施主体,中国建筑的近代化大致沿着 3 条路径发展,其相互之间则又彼此交错影响、互为补进,它们基本构成了中国近代建筑发展的全景。

第 1 条路径是在外力影响下,由外国人主导的各种建筑活动,如租界、外国人避暑地和租借地城市的建设及各类教会建筑等。一些西方学者用以描述中国近代化道路的“冲击—回应”的理论模式,带有明显的“西方中心”偏见,不足以说明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全部内容。然而,中国“早期现代化”的一个主要特点是西方主动进入中国,而中国被迫融入世界体系。不能否认,近代中国的现代化确是在发达的西方国家的影响下进行的,并以之为蓝本来改进中国传统社会。

第 2 条路径是由近代时期的中国政府主导的建设,按时间顺序又可分为“新政”及以前时期的清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 ( 及其地方军阀政府 ) 等各时期。甲午战争的失败以及《辛丑条约》的签订,促发了民族主义运动的勃兴,旨在救亡图存、追求民族独立,并进一步审视中国传统与现代化的关系。从此以后,建设统一、富强的民族国家的目标成为近代中国各方的共同诉求。建构民族国家的努力体现在由政府主导的各种建设上,大致经过了西方化 (“新政”时期的官署建筑 ) 到民族化 ( 国民政府时期的南京与上海等地的建设 ) 的过程,这也是民族主义兴起、深入的具体反映。

第 3 条路径是由中国民间自身主导的近代建设,尤其见之于城市化程度较低的地区,包括诸多内陆城市和侨乡。中国幅员广大,经济、社会发展十分不平衡,受西方冲击进入近代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现象更加严重。即使在甲午战争开辟租界的高潮时期,实际上进行了大量建设的开埠城市只有有限几个。中国的内陆城市在数量上是绝对的多数,地方的主事者本身对“现代性”和西方的认识不如城市知识阶层系统、深刻,大多因趋新慕洋而停留在表面的模仿。而中央政府历来对农村的实际控制力有限。所以它们的近代化并无清晰单纯的轨迹可循,而表现为纷繁多样的方式,如泉州、漳州等地的“洋楼”民居、开平碉楼、崖城骑楼等。基于这一事实,有的史学家将中国早期的现代化称之为“乡村的”现代化,而大城市以外地区的建设所体现的多样性也是中国近代建筑近代化进程中的一个突出特点。

中国近代建筑近代化所循的这 3 条路径基本概括了近代建筑发展的图景。同时,这些路径间相互的影响与促动,则反映了近代中国内部因素和世界的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对于中国建筑而言,承认最初的近代化挑战来自西方,并非单纯的“外因论”,因为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挑战来自外部,如何回应挑战则多取决于内部,而各种回应方式的效果如何,则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所致。西方史学的“冲击—反应”模式、“帝国主义”模式基于西方中心主义,片面夸大了西方冲击和扩张的影响,但纯粹强调从中国内部发现变化依据的观点同样难窥全豹。

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在面对中国近代建筑这样宏大的研究对象时,既需要深入细致的专题研究,也需要揭示纲领的宏观叙事,使两者有机结合、相得益彰。缺少个案的研究,建筑史好比被抽去了血肉,空留一副骨架 ;而缺少一条贯穿全局的主线,则难以反映中国近代建筑整体的发展规律,诸多的案例无法形成系统的、关联的图景,不能为“一般大众提供价值判断的根据”[35]。因此,只有全面了解了近代中国各个地区建设的不同进程及其相互间的关联影响,才能还原中国近代建筑的全貌。

中国近代建筑发展的分期

分期是通过划分历史时期研究史学的一种方法,通过集中同一时期内相对稳定的那些特征,比较不同历史时期之间的质的差别,从而发现其发展规律。对中国近代建筑的历史进行分期,有利于展示中国近代建筑的历史进程与特点,因此是“确立中国近代建筑史基本理论框架的重要问题”。而由于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的不同,也导致了分期方式的不同。

大体说来,中国早期现代化的思想和理论轨迹可分为 3 阶段。从魏源等人的“师夷长技”到洋务派的“练兵”、“制器”,再到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商战”,是第 1 阶段。这时近代化的思想还是朦胧曲折的。从甲午战争以后到 1920 年代,即从“维新变法”到“三民主义”和《实业计划》,是第 2 阶段。此时近代化观念已充分形成,呼之欲出。1920和 1930 年代是第 3 阶段,“近代化”一词已普遍使用,思想界展开了中国近代化道路的大讨论,近代化的理论和思想已十分明确和丰富。更重要的是,这一时期内国民政府北伐成功 (1926-1927)并在南京设立中央政府,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各种必要条件,开始了“黄金十年”时期。这是我们按照现代化主线对中国近代建筑史进行分期的理论根据。

因此,结合中国早期现代化的思想和实际的建设情形,中国近代建筑的发展可分为 4 个时期。

我们以 1895 年为界划分近代建筑的发展,将之前的 55 年称之为“发轫期”,其大致的形态是散乱、缺乏统一组织的。而之后中央政府虽仍旧羸弱但开始努力担负起统筹近代化的重责 ( 如清末“新政”、北洋政府时期的从工商部到各省政府的实业厅相继制订《实业计划》及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各项举措 )。《辛丑条约》之后,清政府推行“新政”,新锐官员纷纷仿效租借地进行新城区的规划与建设,试图通过西方化达到近代化,藉此与租借地相抗衡。此外,地方的近代化事业也渐次展开。而中国民族主义的兴起则成为各方势力所不能忽视的重要因素。

在中国近代城市建设史上,北伐成功、民国南北统一的 1928 年是另一个重要的分水岭。北伐成功之后,民族自强和建设民族国家的呼声达到高潮。1928 年民国迁都南京之后的所谓“黄金十年”期间,由民国政府主导实施了上海等地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其共同的特点是参考传统礼制进行行政区的布置,并在主要的官方建筑上采用民族形式,反映了建立统一、文明的民族国家的愿望。这些建设特别加强了对民族性的表达,期望以传统文化为旗帜,表达民族性、现代性及政权的正统性,旨在通过民族、文化认同达到政治认同。在这一时期,随着对近代化与西方化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入,近代化已不再仅限于等同“西方化”。在 1933 年《申报》发起的“中国现代化问题”讨论和 1935年关于中国文化建设的论争中,涉及的内容已相当全面,认识也达到了相当的深度。

1937 年“七七事变”之后,日本的侵略分散了近代化建设的力量,严重阻碍了我国近代化的进程。1937 年以后的建筑活动,相比“南京十年”,确实在建设规模和范围上都呈明显萎缩之势,但也不是完全停顿不前,并非开了近代化的倒车。

全面抗战爆发以后,国民政府被迫播迁西南。在长期抗战的思想下,一部分沿海城市的人口与工业也向内陆迁移,使得 1940 年代的诸多内陆省份( 如川滇黔等 ) 的工业和文教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客观上使中国近代化发展极不均衡的状况得到初步改变,也使近代建筑的活动较多地扩展到这些内陆地区。同时,在抗日战争极其艰难的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进行了一些建设。其中,延安的新建设在当时最具影响。红军还开展了大生产运动、驻军垦殖,也进行了一些相应的建筑活动,如 359 旅开垦的南泥湾即为著名的新型居民点,其中各种设施和机构齐全。延安时期的这些建设所反映出的自给自足、集体主义等思想,已具备了建国后单位空间的雏形。而在受战火影响较小的伪满洲国,虽然在 1937 年完成了“首都建设五年计划”(1933-1937),长春和其它东北城市的建设仍断断续续地进行着。1942年时值伪满“建国”10 周年,日伪政府在长春及其它东北城市举办了各种庆典,并修建了一批建筑。它们也是1940 年代中国近代建筑史的组成部分。1937 年以后的 13 年,近代建筑的活动不但规模缩小,技术和美学上也只能因陋就简。可是其发展的缓慢曲折,却也暗合了整个中国建筑近代化发展的大势,即“是一种缺乏统一组织、散漫无序的现代化,其过程则起伏跌宕,关系错综复杂。”实际上,1949 以前的100 多年,在外国频繁侵略、战乱不断的大环境下,就整体而言,近代化事业都是局部的、零星的和缺乏统一组织的6)。

所以,我们认为 1937 年以后的近代建筑活动属于近代化过程的另一个发展阶段,不宜简单地称之为“凋零”或“停滞”。总而言之,我们的目的是按照新的分期方法,探索中国近代建筑发展的内在逻辑,充分体现 20 多年来中国近代建筑史的研究成果。这种分期方法,不尽与中国近代史的分期相一致,而是依据实际的建设资料,在近代中国政治史和思想史的大脉络下进行近代建筑史的研究。上述的分期能够体现中国近代建筑发展的大势,反映近代化进程中的外部殖民侵略和内部民族奋争这两个主题,有利于我们在头绪纷繁的各种现象中理解其发展的规律与特征,从而更好地把握近代建筑自身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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