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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铁路站场综合开发的探索与实践——以香港西九龙站和重庆沙坪坝站为例

4启示

通过对西九龙和沙坪坝这两个中心城区铁路站场综合开发历程的梳理和经验总结,结合我国的发展现状,得出如下几点启示:

4.1站城融合的空间逻辑,规划过程的协作统一

随着城市及高铁建设的不断推进尤其在高密度发展的(次)中心城区内的铁路综合开发不是站场空间和城市地段的简单叠加,而应是“站城一体化”的渗透融合,站场的用地功能与空间体系、空间使用者及开发主体均发生重构(图7)。西九龙、沙坪坝项目突破了以往围绕单一要素的枢纽设计,强调将铁路、上盖及周边进行一体化开发,巧妙借助地形、优质公共空间重塑片区风貌,充分考虑周边居民的慢行交通需求和工作生活环境,提升区域空间品质与繁荣发展,实现站城综合发展。

把握规划过程是实现高品质空间开发的重要因素。在技术层面,铁路综合开发急需一个综合性机构进行技术支撑,前期协调铁路建设、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资源调配,后期保障规划目标的实施落地。西九龙案例中,香港特区政府规划署的西九龙特别工作小组协同港铁、设计总顾问AEDAS团队发挥了重要的技术统筹作用,实现建筑、规划、结构之间的协作,保障后期建筑设计的灵活度,同时为权益协商创造更多可能。沙坪坝的前期规划就缺乏足够的商业设计考量,对上盖建筑基桩建设的重视不足,导致龙湖地产“被动地”调整后期上盖方案。除工程技术协作外,在管理层面上,意向开发商、市场主体、开发管控部门的及早介入能辅助更为精细和高品质的空间营造。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操作规程及人力资源因素同样影响着空间营造。例如铁路部门及铁路设计院应积极研究相关技术规范,为即将到来的大规模的站场上盖开发进行研判,并反馈到技术标准上;综合开发的设计团队应涵盖铁路、商业建筑等领域,及时沟通技术方案,保障开发效率和效益。

然而理顺空间逻辑与规划的技术统筹仅仅是铁路综合开发过程中的一部分,从沙坪坝、西九龙的经验来看,还需关注配套制度因素,土地政策应灵活呈现立体空间要素管控,保证实施效果,以及规划编制过程背后涉及到的开发权益博弈,参与开发的地方和国家各部门间差异化的利益诉求、责任划分和复杂的管控规范凸显出深化统筹机制的重要性。

4.2铁路土地立体出让、混合使用的制度探索

站城融合发展成为众多城市中心型铁路站场地区规划建设(或改建)的愿景目标,土地政策制度的配套完善意义非凡。在空间层面上,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促使站场地区从交通节点发展为综合性场所,传统土地出让方式正从平面到立体空间扩展,推动分层设权的土地制度、权属管理转型。在用地开发时序上,两案例都遵从先盖下铁路、后上盖物业的顺序,枢纽设施往往能迅速到位,然而催化城市功能则需要经历比较长的过程。所以对于站场地区的功能定位、用地性质与开发强度应当留有弹性和余地,应循序渐进,如西九龙通过香港城市规划体系中的综合发展区制度引导土地混合使用,还通过分期出让上盖的方式,保证土地开发利益的可持续性,

站城融合的空间特点不仅决定了土地的混合用途,还要求其将传统的基于平面的规划管控,转化至复杂的多层空间中。这对规划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对清晰的权属界定提出更高要求。区别于以往地块整体划拨给铁路部门,重庆沙坪坝项目通过立体分层出让的路径创新,将上盖与盖下部分的产权厘清,而香港西九龙项目更是分7个高度层面进行精确划界。所以探索铁路土地分层设权、立体出让供地、立体开发混合利用,是铁路综合开发的重要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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