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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一、突出区域协调,调整城市性质

规划确定石家庄的城市性质为:河北省省会,京津冀地区重要中心城市。

1、河北省省会

作为省会城市,石家庄应尽快完善省会功能、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担负起展示整个河北财富创造力、文化竞争力、社会发达程度的重任,成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对外竞争、交流的第一平台。

2、京津冀地区重要中心城市

京津冀区域正成为引领中国经济新一轮发展的增长极,石家庄市作为河北省省会,进一步加强与京、津区域协作,积极建设后台服务基地、研发中试基地、会展中心、职教中心、文化旅游创意中心等,承接京津服务职能外溢;同时,壮大先进制造业,建设区域性高端制造业聚集区;大力培育现代服务等高端职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建设成京津冀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二、加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

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形成要素集聚能力强、产业发展水平高、人口分布合理的城镇群,积极促进县(市)城区发展,强化建设一批重点镇,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组团城市为重点,其余县(市)城区为纽带、中心镇和一般镇为节点,辐射广大农村地区的网络状城镇体系;科学推进新农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发展

完善中心城区高端服务职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省会与正定、鹿泉、栾城、藁城的一体化建设,构建省会城镇群,提升对全省的辐射带动作用;把县城作为推进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的核心抓手,优先集中力量培育各县(市)城区。

规划形成 “一个都市区、两条城镇发展轴”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1个都市区、13个县城(县级市)、28个中心镇、63个一般建制镇”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到2020年,市域总人口达到1100万,城镇化水平达到65%。

2、统筹区域产业布局

按照“中部率先隆起,东部整体突破,西部加快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策略,调整与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集中,市域形成“一核五区两带”的产业布局结构,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促进县(市)域经济发展。

3、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突出地域和农村特色,保护特色文化风貌,合理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合理安排县域农田、村落居民点、生态等用地空间布局。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增强农村公路与高等级公路、国省干线以及区域交通枢纽的连接;推进城乡供水供电、邮政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就近与城镇、工业区配套设施联网建设,实现共建共享。

加强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教育设施、医疗保障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提高建设覆盖率和建设标准,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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