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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研究 | Research

  • 加快构建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

    (二)总体思路**

    1.贯彻融合发展理念。多层次轨道交通的融合发展涉及不同部门、主体和不同专业之间的协作,亟须树立上下一盘棋的思想,结合城市群、都市圈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积极调整功能定位和发展策略,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一体化融合发展理念。

    2做好一体化顶层设计。明确各级政府推动多层次轨道交通一体化的责任主体,以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多层次轨道一体化规划、建设、运营、管理阶段的责权利,制定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完善融合发展的制度保障。

    3.统筹多层次网络规划。在规划层面加强多层次轨道交通的融合统一,按照统一规划、分层实施的原则,推动以城市群、都市圈为单位的多层次轨道交通一体化规划编制,统筹考虑各层级轨道交通的网络布局、节点体系、衔接关系,确保不同层级轨道线路的设施兼容、互联互通。

    4.实施一体化运营管理。结合投融资模式创新,以作价入股、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建立多层次轨道交通系统的一体化运营管理体系,包括投融资及资产管理、票制及票务管理、建设管理模式、运营及经营模式、维修维护模式等。5.构建兼容性技术标准。为适应不同层次轨道交通功能兼容、互联互通的融合发展需求,应在技术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推动包括系统制式、运输组织、信息互联互通、管辖权规划、治安防控、客运服务等方面内容的调整,建立兼容、协调的技术标准体系,打通不同层次轨道交通的技术界限。

    (三*)关键举措*

    1.网络整合。一是明确功能分工。多层次轨道交通的速度标准应与服务范围、客流需求相匹配(见表1),满足都市圈“1小时”门到门要求。应明确不同轨道交通方式的适用范围,城市轨道主要服务于中心城区、城市半径1020千米范围;市域(郊)铁路是都市圈轨道交通的主体,主要服务于同城化趋势明显、通勤需求较高的区域,以城市半径4050千米为主;城际铁路主要服务于相邻城市间或城市群,一般在100~300千米之间的范围;干线铁路主要服务于跨区域长距离出行,一般在300千米以上的范围(见图2)。二是网络布局整合。按照“功能分工、服务兼容、网络衔接、时序协调”的原则,推进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资源整合,集约利用通道资源建设复合运输走廊。干线铁路、城际铁路要兼顾都市圈出行功能,铁路车站位置和数量应兼顾多元客流需求。新建市域(郊)铁路应尽量深入城市中心区,实现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多线多点换乘,有条件的尽可能实现互联互通、跨线过轨运营,并加强与城际铁路衔接,在制式兼容、统一的情况下鼓励组织跨线、共轨、越行等灵活运输组织方式。

    2.枢纽衔接。一是建立枢纽分级体系。按照“主辅清晰、点线匹配、衔接高效、融合发展”的原则,构建衔接多层次轨道交通的三级枢纽体系。一级枢纽,衔接轨道交通4张网的“四网融合”枢纽,主要指大型铁路客站、枢纽机场。二级枢纽,衔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 路、城市轨道3张网的“三网融合”枢纽,主要指中型铁路客站。三级枢纽,衔接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两张网的“两网融合”枢纽,主要指市域(郊)铁路换乘站。二是完善枢纽衔接。一二级枢纽应通过调整线路走向或站房布置优先选用集中式布局,做好轨道接入条件的预留;选用分离式布局时,应调整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走向,缩短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与铁路站房的距离,减少换乘距离。三级枢纽要优先统一制式,在此基础上设置便捷的换乘站、多线多点换乘,尽可能采取同台同向换乘方式,方便旅客出行。同时,做好多层次轨道车站与地面公交、步行和自行车等接驳换乘。

  • 加快构建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

    3.运营一体。一是建立一体化运营主体。结合广州地铁承担广清城际铁路等运营实践,探索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多层次轨道交通一体化运营主体,形成一体化运营协调机制。二是提升一体化运营水平。按照“服务兼容、信息共享、联程联运、功能融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贯彻落实出行即服务 (MaaS)理念,推进多层次轨道交通之间时间接续、票制互通、安检互信、标识统一、应急联动,提升一体化运营服务水平和出行体验。

    4.站城融合。一是建立轨道交通与城市融合发展的互动机制。建立多层次轨道交通与城市群、都市圈以及城市在规划、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的互动机制,实现轨道交通网络、枢纽与城镇空间的融合,以及轨道交通建设时机与城镇开发进程的契合。二是完善轨道交通与城市融合发展的合作模式。结合港铁、日本私铁、重庆沙坪坝枢纽上盖开发等经验,完善市场与政府合作模式,鼓励多元主体联合开发,完善综合开发成本分担、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土地开发收益反哺轨道建设和运营。

    六、政策建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科学研究,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标准规范,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融合发展的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推进都市圈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科学研究,明确适合国情的都市圈概念内涵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坚持历史的耐心,顺应产业、人口和空间演进趋势,加强适合我国国情的都市圈概念内涵、范围界定、发展阶段、出行特征等科学研究。科学合理确定都市圈的轨道交通客流强度、服务水平,为都市圈轨道交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多层次轨道交通职责分工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做好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建议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印发,重点解决功能分工、网络布局和衔接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干线铁路按目前规定实施。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根据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和城市发展实际,由地方政府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后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三)完善标准规范,引导多层次轨道交通有序发展由国家铁路局等部门在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等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基础上,充分结合多层次轨道交通融合发展需求,研究制定多层次轨道交通的规划编制、制式互通、枢纽衔接、运营服务、票务清算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

    (四)推进试点示范,探索多层次轨道交通融合0发展经验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紧密结合我国实际,选择京津冀、长三角、粵港澳大湾区、成渝、长江中游等发展基础好、客流需求大的都市圈,开展多层次轨道交通融合发展试点,在规划编制、一体化运营等方面先行先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

    (五)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制约多层次轨道交通融合的障碍加快构建适应国情、更加高效的都市圈协商合作、规划协调、政策协同、社会参与等机制,探索建立以都市圈内中心城市为主体,跨区域、跨部门的规划统筹、建设同步、运营共享、开发协同的多层次轨道交通融合发展机制。

  • TOD理论在旧城更新中的融合性设计策略——以成都市龙泉驿区音乐广场改造项目为例

    (1) 设计范围与辐射范围的界定。 在进行音乐广场设计时,项目组意识到不能仅就广场而“谈”广场,而是应把目光投向更加广阔的范围。根据TOD发展模式理为圆心、半径为600 ~800 m的圆形区域为设计范围。由于在实际中城市形态是很难用圆形进行界定的,设计需结合实际用地现此外,要对音乐广场及周边进行设计,必须对整个龙泉驿区尤其是地铁二号线所经过地区进行分析。在这个辐射范围内,区域 (2) 用地功能划分。 在我国现有的设计机制下,城市轨道交通的线网规划与站点选择很难与城市规划同步,往往会出现城市规划用地与轨道交通有的龙泉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应进一步结合轨道交通建设进行必要的调整。 (3) 交通组织。 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显然对原有区域内以小汽车、公交车、自行车和步行为主的交通组织方式带来了冲击。尤其是音乐广环绕,采用的是一种比较早期的城镇中心空间开发模式,在地铁站点人流大量集中的情况下,必须对过境的车流进行疏导,将交通考虑对TOD影响下的区域交通进行合理组织。

    (4) 核心区域与附属区域。 音乐广场周边区域是龙泉驿区的核心商圈,以小商业和零售业为主,生活气息非常浓厚。在引入其他商业业态之后,现有的商到音乐广场将来仍然是区域中心,故应结合实际情况对广场周边受到辐射的附属区域进行发展定位。

    3.2 TOD理论在旧城更新中的融合策略

    3.2.1 范围合理策略

    TOD理论强调在一定区域内建立土地综合性应用的社区,城市型TOD直接与城市快速公共交通干道相连,而邻里型TOD通常龙泉东站为核心建立的TOD社区, 属于城市型TOD。 对于TOD具体控制范围的分析应从解读上位规划入手。根据龙泉驿区控制城市设计,龙泉驿区总面积为558 km ,总人口为56 万,用地布局规划的发展目标为“一主、一区、三片”,其中,以音乐广场为中心融、商贸、居住、文化、体育及教育为主的综合性功能区。

    结合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远景控制网规划,在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仍保持龙泉广场周边的用地布局,保持现有的城市功交通对站点周边用地发展的推动作用。龙泉东站与地铁二号线上的保安村站和龙泉站之间的地面交通联系较弱,同时,沿主要交大量商业用地,与道路一侧的大面积居住用地在交通上联系不畅,且商业用地南侧为大片的工业用地,不利于形成商业气氛。规划城市主干道作为边界,划定3.7 km 的区域为站点辐射范围,并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出如下修改建议: (1) 将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驿都大道南侧布置的商业用地部分转移到地铁二号线南侧,形成地铁沿线两侧的商业分布。 (2) 对路网进行拓宽,打通龙泉东站和保安村站的地面交通联系。 (3) 对音乐广场周边3.7 km 范围内的城市用地布局进行调整。

    3.2.2 功能有机策略

    TOD 社区要求有明确的核心,为避免钟摆式交通,要求用地布局中的办公、商业及居住用地达到平衡。以音乐广场周边区域为例,周边商业用地多属自发生长而成,布局分散且难以形成规模;居住用地以多层住宅为主,建筑较为陈旧。随着地铁二号线的开通,大规模的商业和办公功能必将被引入老城区,形成高密度的核心区。规划提出两种比较方案 ( 图 2):①方案一对原有老城区的路网进行较大改动,将音乐广场与邻近地块进行整合,面积扩大 2 倍,结合地铁龙泉东站进行设计,在广场下布置 4 层的地下商业空间;结合路网调整对广场周边地块功能进行优化,以广场为核心,沿驿都东路 ( 与成都市区联系的交通主干道 ) 组织商业地块,并在商业地块外围布置办公地块。②方案二延续原有老城区商业街的线性格局,将商业用地沿东西向的驿都东路和南北向的欧鹏大道分布,形成“十”字形商业布局。 两个方案都在东西向布置了较宽的绿化带,与原有穿过居住区的水系连接,形成与商业布局融合的景观轴线。

  • E-TOD 理念下的都市边缘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开发策略

    E-TOD理念下的都市边缘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开发模式及策略

    E-TOD理念的概念及内涵

    都市边缘区与中心城区存在着区位条件、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结构等方面的不同,传统TOD模式往往难以适应都市边缘区,因此有必要对TOD的内涵进行延伸拓展,探索适合都市边缘区的E-TOD开发模式。

    近年来,随着轨道交通建设逐渐向郊区延伸,国内专家、学者对E-TOD开发模式进行了一系列研究。例如,刘畅等人通过对上海松江新城的实证研究,从功能定位、空间结构、交通换乘系统、开发时序和建设主体等方面提出了外围城镇的TOD开发策略;邹伟勇结合新加坡新市镇TOD开发经验,对广州提出了基于E-TOD功能组团引领的近郊新区开发模式;俞楝针对郊区站点周边人口、物业开发分散及客流培育期长的特点,提出了引导式物业开发理念,即将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物业开发分为引入期、培育期、稳定期和扩张期,并提出了相应的产业、物业开发建设要点和规划建设周期。这些研究为宁波都市边缘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开发模式探索提供了参考。

    E-TOD理念的概念可以理解为:一般是指通过在内核围绕轨道交通站点形成公共中心,在外核打造功能复合,并以开敞空间进行适当分隔的次级单元(图1),同时通过衔接设施,拓展轨道交通站点的服务半径,带动周边1.5~2.0km范围的发展。

    与传统TOD模式相比,E-TOD模式的特征主要表现为:首先,与传统TOD模式往往仅关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开发不同,E-TOD模式更着眼于轨道交通在整个都市圈层面的作用,通过轨道交通建设带动都市边缘区功能组团的提升,加强中心城区与都市边缘区的联系,进而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其次,针对都市边缘区的特点,其轨道交通的辐射范围应在传统TOD模式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并注重建立站点与周围区域的多方式接驳体系;最后,由于都市边缘区的社会经济水平与中心城区有所差异,居民出行方式较为多样,更应注重探索适合当地发展水平和出行特征的开发模式

  • TOD理论在旧城更新中的融合性设计策略——以成都市龙泉驿区音乐广场改造项目为例

    3.2.3 交通分级架构策略

    TOD 的重点在于鼓励人们多采用公共交通而尽量少依赖小汽车出行。因此,在道路交通规划的理念上,不提倡以尽端路为主的车行道,而提倡以方格网道路系统为主,加强内部公共交通支线的通达性,为人们提供公共交通系统、自行车系统和步行系统等多种交通出行选择。现状音乐广场也担负着区域性交通枢纽的角色,为将过境交通疏导出音乐广场周边,规划对原有国道进行疏导改造,并将道路交通系统分为国道、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和城市支路,对次干道和支路进行梳理,提高整体路网的通行效率和可达性 ( 图 3)。道路等级的划 分如图 4 所示。

    3.2.4 区域有序分布策略

    核心区的商业及办公功能需要周边居住功能的支撑,规划结合路网划分将周边居住用地划分为四个组团,每个组团内均等布置公共服务设施,以实现公共服务的均好性 ( 图 5)。

    在整体功能分区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化的开放空间,整合核心区的各个功能,与基地外围的景观系统建立联系。以水系为视觉中心,对其水系岸线进行生态设计,丰富滨水空间,并对周边地区进行绿化,加以景观设计元素,以体现蓝绿交融的滨水空间特色。广场长廊内的休闲空间舒适宜人,两侧现代的公共建筑与长廊融为一体,共同形成区域公共空间主轴 ( 图 6)。

    3.3 TOD 核心区——音乐广场的设计深化

    3.3.1 注重地域性特征

    TOD 理论认为,将交通枢纽与商业中心结合起来更加有利于利用人流对商业进行支撑。音乐广场集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景观中心等多种 TOD核心功能于一体,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规划结合地下商业与地铁商业,力求建设兼具城市客厅与市政功能的多功能城市广场。为体现龙泉驿区特有的气候、文化和景观特色,规划引入“音乐之泉”的概念,即在构图中心引入一个下沉的环形广场,半月形的看台与之呼应形成了“日月同辉”的设计意向 ( 图 7)。同时,考虑到地铁二号线的修建所带来的高差,规划将龙泉东站的站厅层直接与下沉广场地下一层相连,使人流能够直接进入开敞的户外空间,并在下沉广场与站厅层之间设置多个出入口,通过环廊使龙泉东站与地下商业空间相联系,融交通空间与商业空间于一体。为了尽量减少地下商业的空间压抑感,在广场四角设计了四个椭圆形室外中庭,将阳光和空气直接引入地下商业空间,并增强了空间的可识别性。

    3.3.2 注重文脉语境

    龙泉驿区不仅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区域,还是一个新兴的汽车城。在音乐广场的景观设计中,对地面景观进行了主题分区,中间为由音乐喷泉和叠水错落组成的市民休闲观演区;北侧结合汽车文化布置折线形的汽车主题休息区;西南侧利用带状绿化和圆形树池,模拟五线谱和流动的音符,组成儿童游乐区。

    3.3.3 注重与轨道交通施工的同步性

    目前,城市轨道交通与 TOD 开发的同步性矛盾在我国尤为明显。成都市地铁二号线在龙泉东站已进入施工阶段,而周边 TOD 区域的开发仍在设计阶段,这种不同步性促使规划必须考虑分期实施,并对周边交通进行疏导改造。结合地铁施工工期,规划拟在广场周边形成商业环廊,在地面广场修建前开发地下商业空间;广场修建完成后扩建二期商业环廊,与一期环廊连通,形成整体地下商业空间;结合地铁施工图中的 5 个出入口设计,取消 1 号出入口,为缓解2、3 号出入口的人流压力,先修建其他出入口将人流引出交通孤岛,待广场修建完成后再增加其他出入口 ( 图 8)。

    4 结语

    在我国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大量修建背景下,TOD 理论对城镇化的推动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但理论中的若干原则在实际应用中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应用融合性策略提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设计原则。本文以龙泉驿区音乐广场为例,对 TOD 理论的应用进行了探索,期待能够对 TOD 理论在设计中的具体应用起到推动作用。

  • 轨道交通四网融合的发展需求…路径——以长三角城市群为例_蔡润林

    中国三大城市群地区的高铁(以时速超过250 km·h-1为准)网络密度普遍超过欧洲、日本,如长三角高铁网络密度为德国、日本的1.62.3 倍(见表2)。鉴于高铁在中国更多承担面向广袤国土的区际高速联系,较高密度的高铁网络是合适和必要的。然而,三大城市群地区铁路网络密度与欧洲、日本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仅为德国、日本的25%60%。因此,从面向城市群和都市圈内部更加密切的联系而言,如果缺乏更高密度的铁路网络覆盖(尤其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就很难实现对中短距离、高频次出行的有效服务。

    建设轨道上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已然成中国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策略和抓手,应重视不同层次的客流群体特征变化,特别是应对中短距离城际客流的快速增长,需要满足其对于时效性、便捷性的迫切要求。中国主要城市群地区高铁、城市轨道交通的规模已相对较为发达,而中间层次的区域轨道交通则相对滞后,无论从设施规模还是服务模式上都难以服务中短距离、高频次、高时间价值的城际出行群体。因此,未来应因地制宜补短板、统筹四网融合发展,探索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一张网”,才能进一步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交通结构。

    3 长三角城市群四网融合需求导向和内涵解析

    3.1 长三角城际交通需求导向

    依托高度发达的城市经济产业网络和不断扩充的交通廊道,长三角城市群城际交通需求发展趋向三个方向。1)更加均衡化、网络化的需求趋势。除中心城市不断提升辐射力外,以苏锡常都市圈为典型代表的城镇密集区,其城镇空间表现出明显的组团化,城际联系具有明显的均衡化和去中心化特征。特别是在市域交通网络与城市毗邻地区协作的综合作用下,均衡化和网络化的特征将进一步加强。2)城市中心直达的出行诉求。商务出行是这一地区城际出行的主要目的构成,特别是高频次城际客流群体涌现,因此直达城市中心成为十分迫切的需求。此群体具有明确的出行意图及行程目的地,更希望直接往返于功能集聚的城市中心并减少不必要的换乘衔接。3)“到站即目的地”的便利要求。随着铁路客运枢纽及周边城市功能的日趋完善,城际客流群体的出行目的地选择往往要求在站城地区,避免进入城区的接驳时间消耗,在铁路客运枢纽周边完成诸如商务、会客、消费等行为,因而要求清晰、顺畅、快捷的交通流线以及更加完善和高品质的站城环境。城际出行的这些新需求和新特征无疑使得行程可靠性和时效性问题变得十分突出。减少全过程出行时耗成为大多数出行者的核心诉求。对于高频次、规律性的城际客流群体而言,列车运行时速提升、在途和换乘流程公交化、压缩站内停留时间等都是缩减全过程出行时耗的重要诉求。同时,进出站流程、安检互信以及两端无缝一体化衔接也是影响出行效率的重要方面。3.2 长三角城际交通短板分析服务于快速增长的城际出行需求的交通供给侧短板比较明显。过去多年,铁路建设侧重于高铁建设,服务于国家干线廊道的贯通,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然而,长三角城际交通对于满足跨行政区、公交化运行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建设、铁路客运枢纽与城市空间融合,以及铁路客运枢纽协同分工等考虑不足。这主要体现为:1)城际铁路网络规模小、覆盖率低。以上海大都市圈为例,2019 年服务跨区城际出行的轨道交通线网总里程为2 070 km,相比东京首都圈4 260 km的规模差距仍然较大;大多数普速铁路虽然线位优势明显,主要车站与城区结合紧密,却并未开行城际班列,铁路运输优势未充分发挥[11]。上海大都市圈城际铁路线网总里程仅为520 km,大量走廊未被覆盖,且不同线路间设计标准不一,结构性短板十分明显。2)铁路客运枢纽远离中心,难以直连直通重要节点地区。


  • 轨道交通四网融合的发展需求…路径——以长三角城市群为例_蔡润林

    3.3 四网融合内涵

    四网融合从概念上来说,是要实现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的网络整合,系统构建“一张网”格局。而从四网融合的出发点和本质来说,则是为了实现人在区域中更加便捷的流动,聚焦出行者城际出行全过程,利用多层次轨道交通资源满足各类客流群体的多样化出行需求。反过来,这一过程又能够进一步促进城际人员往来,提升空间资源和功能的一体化配置效率。

    四网融合绝不是网络的简单叠加和铁路客运枢纽的集成,而应以出行者的需求为核心导向,提供高效便捷可靠的多层次、一体化轨道交通服务,同时充分满足多元客流群体的复合化、差异化诉求,支撑城市群、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具体而言,四网融合应关注不同客流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尽可能实现起讫点之间直达,这就要求线路走廊之间应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达到贯通联络的要求,使得依据点到点需求开行班列成为可能;应关注“到站即目的地”的需求,实现多层次铁路客运枢纽与城市空间的高效链接融合;应推进运营管理、票务票制等方面的创新融合,并前置融入规划建设予以考虑,致力提供高质量、一体化轨道交通服务。因此,四网融合既是网络和枢纽设施的融合,是交通与空间功能的融合,也是运营服务的融合。以苏州四网融合规划为例,规划提出未来苏州致力于打造“四网融合、一票通城”的轨道交通体系(见图4),其核心理念在于实现都市圈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两网合一、共成体系,共同促进都市圈融合协同、支撑市域一体化发展。在融合策略方面,苏州将突出功能融合,以需求和服务为导向,提供差异化轨道交通服务;突出空间融合,强化走廊支撑,促进区域及市域一体化;突出枢纽融合,打造高效便捷的铁路客运枢纽“零换乘”体系;突出时序配合,更好地发挥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组织优势。

    4 长三角城市群四网融合发展路径

    4.1 整体策略:从高铁廊道到多层次完整网络长三角四网融合的重点在于实现“廊道—网络”的发展。分析现状、在建设施以及已明确规划,未来长三角高铁(时速350 km·h-1)廊道将呈现“六纵五横”格局(见图5),总规模超过6 000 km。若按照此规模建成,高铁网络将能够充分支撑长三角面向城市群之间、中心城市之间的高速联系,适应较大规模的国土空间尺度和多中心格局。但仅靠高铁网络是不够的,长三角城市群未来要补足轨道交通结构性短板,重点建设速度目标值为120~200 km·h-1,能够进入城市中心或组团核心并且面向都市圈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

  • 基于顶层设计的佛山市TOD综合开发总体策略

    基于顶层设计的佛山市TOD综合开发总体策略

    摘    要:

    为提高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效益,引导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综合开发有序发展并保障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基于顶层设计的角度创新研究了佛山市TOD(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综合开发总体策略。首先,梳理了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特大城市的佛山市现阶段轨道交通综合开发工作中面临的利益共享机制缺失、沿线土地未提前收储、场站选址规划统筹不足、轨道建设与综合开发时序错配等实际问题;然后,在建立合理开发的整体协调框架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战略统筹、提前土地整备收储、探索多元供地等开发对策;最后,以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线路(4号线一期、2号线二期和11号线)沿线用地规划实践为例,从顶层政策问题、顶层规划问题(国土空间规划与综合交通规划统筹问题)、土地问题(土地整备收储、多元供地模式问题)、TOD建设模式问题等多个层面,探索建立了符合佛山市特色的综合开发顶层设计实践路径,提出了适合佛山市实际的TOD综合开发总体策略,有效指导沿线站点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落地,为国内类似的都市圈特大城市提供有借鉴意义的顶层设计实践经验与参考依据。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TOD;顶层设计;总体统筹;土地整备;建设模式;           

       作者简介:刘尔辉,男,硕士,高级工程师,从事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规划等工作,

             0  引  言

             TOD(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是指公交先导城市发展模式,TOD模式的诞生是为了抑制由小汽车引起的城市“恶性膨胀”,在大规模公交的区位因素影响下,减缓了城市蔓延的态势。如今,TOD主要代表现代公共交通系统支持下的土地开发模式,可以看作是一种基于“交通-土地利用”互动关系的城市发展理念和规划的创新模式[1],它以交通便捷、用地适宜为基础要素,通过交通供给服务提升、用地混合紧凑开发,推动实现社会公益性、经济效益性、环境可持续性[2]。

              国家和广东省近年来出台的支持轨道TOD发展的政策文件,提出要细化城市公交用地综合开发政策,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为落实国家、广东省对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的战略要求,提高TOD综合开发效益对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解决当前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痛点难点的诉求,佛山市政府于2021年6月出台《佛山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佛山市城市轨道二期建设规划已于2021年1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涉及的3条线路即将全面推进实施,而如何建立土地综合开发收益反哺轨道交通建设的良性发展机制,成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开发面临的巨大发展机遇与挑战。

                        因此,亟须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开发总体策略研究。参考国内城市经验[3,4],并结合佛山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特大城市的发展实际,探索建立符合佛山市实际的TOD综合开发模式,并梳理城市轨道交通二期建设规划线路的土地储备及开发时序,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实施与沿线土地开发,在规划层面、设计层面和实施层面有效衔接和相互促进,实现以城市为中心,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城市功能结构,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健康发展。

  • 基于顶层设计的佛山市TOD综合开发总体策略

       1  现阶段佛山市TOD综合开发难点

                        当前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TOD面临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土地工作、规划统筹协调、收益管理、开发机制等方面的顶层体制机制不完善,工作难以落实推进,具体表现在:

                    1.1  利益共享机制缺失,企业难获得土地开发权

                        TOD综合开发主体、主导权不明确,合作开发原则不清晰。佛山暂未有TOD合作开发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指引,以往多以单个项目展开,各区差异较大,且开发项目主要由房地产开发商操盘,以短期见效快的商住项目为主,业态同质化严重,缺乏全市统筹的TOD综合开发战略规划。目前,以开发商为主导的旧城改造以小规模的项目更新为主,各自为政,没有考虑到TOD的可持续发展。

                        佛山地铁建设采用“市区共建”模式,但现行办法不利于市一级统筹土地收储与出让、建设进度、投资与收益管理等工作,区政府不愿既出钱又出地,利益共享机制尚未形成,开发收益的分配原则并未明确,轨交公司难以定向拿地。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缺乏行之有效的“市/区、镇/街/村、企、社”利益分配平衡机制,各方积极性难以发挥[5]。《实施办法》仅明确了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规划编制与审查要求、土地收储与供应,还缺乏TOD综合开发实施细则,如保障TOD综合开发推行的土地收储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土地出让依据、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等内容,因而导致具体工作难以推进[6]。

                    1.2  未提前沿线土地收储,拟开发土地难以管控

    **                    **土地是TOD综合开发最关键的因素,但是现阶段土地资源十分紧张[7],并且目前佛山暂未建立TOD综合开发用地收储机制,轨道场站周边土地大多为集体或私人所有且权属复杂,轨道建设规划获批向社会公布后难以实施TOD综合开发用地收储,政府难以有效管控土地资源。

                    1.3  场站选址缺乏前瞻性,选址用地低开发价值

                        轨道交通拥有便捷高效、大运量等优点,是城市中最大规模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8]。它能引导城市格局按照规划意图发展,特别是支持地区中心及大型新区的建设[9]。但佛山地铁部分场站设施选址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保护红线管控协调性不足,影响综合开发用地规划指标,如大塱山停车场、高明车辆基地选址位于主城外围,土地出让楼面价可能低于盖板建设成本,开发价值不高,部分既有站点周边开发用地选址的三规难以调整。同时由于现行总规、土规、控规未对二期建设规划项目的轨道沿线土地进行预控,导致后期开发用地规划指标调整难度较大。

                    1.4  轨道建投开发不同步,外部效益难以内部化

                        通常情况下,轨道交通线网和车站的建设与运营都属于由城市政府专门设立的地铁公司,而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区域的规划与建设则是由政府的规划与建设部门来管理,两者之间缺少良性互动的机制[10]。例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费用高、投资大,导致地铁企业长期亏损;而在站点周边,随着轨道交通的建设,土地的价值也得到了提高[11]。当前TOD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沟通协商耗时较长,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与周边开发建设不同步,使得TOD项目无法与轨道主体工程同步实施,轨道交通的正外部效益未能及时有效内部化回收并反哺轨道建设运营[12]。

                    2  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总体思路

                        尽管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但随着轨道交通的快速建设,佛山TOD综合开发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佛山“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地铁线路110.8km,佛山应把握新一轮轨道建设带来的机遇,通过以地筹资、以地养轨,实现以轨提质、以轨兴城。实现这一发展愿景,应建立以规划为引领的TOD综合开发机制,提升综合开发效能,纾解佛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困境,切实改善佛山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资金压力实现土地综合开发收益最大化,并反馈轨道建设运营,最终达到资金平衡的可持续发展状态,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 基于顶层设计的佛山市TOD综合开发总体策略

       通过构建TOD合理开发的整体协调框架,制定出能够支撑城市依托轨道交通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资源配置方案,从而对轨道沿线的土地整备规划和开发规划进行统筹制定[13]。统筹引导TOD发展,对站点进行分级分类差异化分析挖掘综合开发土地资源潜力,利用轨道沿线综合开发优化佛山的城市格局,进一步提升空间品质;促进轨道站场周边土地高效集约利用,改善轨道交通和公交出行条件,增加客流,推进轨道交通与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高效融合,实现城市的低碳、安全、高质量发展,构建人、站、城一体化轨道交通生态圈,其中城市的战略将会为TOD发展提供具体的发展方向,而市场因素则会让轨道或土地运营商按照市场的规律,对土地的开发计划和轨道建设的投融资计划进行调整[14]。

                    3  佛山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总体策略

                    3.1  策略一:完善顶层设计,营造政策环境

                        顶层设计具有战略统筹作用,佛山市可参考东莞市、成都市、广州市等类似体量城市的做法,积极完善各类型体制机制,充分营造好保障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项目成功实施的良好政策支撑环境。佛山市应在《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用地管理、投融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构建一个各部门权责明晰的政策体系,提高各主体、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效率,高效顺畅推进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包括建设管理类、开发用地管理类、规划管理类、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类、商业运营类、合作开发类。实施细则包括用地管控、资金筹集、容积率调整等工作方案,TOD规划、设计等技术指引,建筑设计、交通衔接、降噪技术、防火技术等标准规范以及联席会议、公众参与等治理制度。

                    3.2  策略二:加强战略统筹,构建TOD体系

                        1)明确TOD发展战略目标、规划方案和实施计划,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导,划定主导功能区、定位佛山主要交通枢纽;以分区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导,形成以枢纽为核心细化主导功能区、重点轨道协调发展区的局面,逐步形成单元分区;以详细规划为依据,明确以枢纽为核心、单元分区为边界的轨道空间、公共空间及开发空间布局。三者之间自上而下指导约束,自下而上反馈修改,并最终形成适合佛山实际的TOD综合开发全周期发展实施路径。

                        2)以TOD规划设计体系为主要内容:宏观上,基于全市总体和综合交通规划形成TOD总体策略研究;中观上,基于各区总体、分区交通和轨道交通详细规划,并在TOD总体策略的基础上落实轨道沿线用地规划;微观上,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体系中的片区交通规划和交通详细规划,并在沿线用地规划的基础上落实TOD专项规划和场站综合体规划。通过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相互协调、有机融合,协调现状情况、相关规划、建设工作,按照“一站一策一城”思路体现TOD核心理念。

                    3.3  策略三:提前土地整备收储,创造用地条件

                        土地收储会影响项目开发效益,甚至决定项目能否顺利立项启动,因此应合理把握收储时机与土地价值。首先,佛山市应在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阶段同步开展土地整备工作,对开发潜力较大的用地进行及时调规、提前控制。在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阶段,土储中心可结合具有较大开发潜力的用地位置对轨道线站位方案提出优化建议,促进轨道交通与城市用地协调发展,为项目开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通过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主体应结合轨道交通土地供应方式,扩大车辆基地或者站点综合开发研究区域,提前锁定开发用地范围,形成以上盖物业开发为主导、包含一定白地比例的规划控地方案,并列入土地储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