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促进铁路规划与城市规划有机结合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从宏观层面,沿线城市需要根据自身的特点,研究找准在区域内和铁路网规划中的定位;从中观层面,要根据城市自身的形态和结构特点,科学论证铁路线路、站点位置和城市的相对关系;从微观层面,要根据客站的规模、客站与城市的相对关系,合理确定站城融合发展的策略。三者需联动研究,实现铁路规划与城市规划层面上的多规合一,最大程度地依托高铁优势,促进站城融合的良性发展。例如在进行杭州西站的线路规划时,地方政府追加6.5亿元的投资,将穿越城市的高铁线路及站场架高,使站台高于城市通廊 14.5m,既防止了铁路分割城市,又节省了城市土地;同时,将铁路站场拉开34.3m的间隙,在拉开的间隙内设置站中立体交通系统,以激活以往低效的咽喉区用地。这些措施无论对于城市未来的发展,还是铁路客站今后的使用,都十分有利。
4.2多种交通方式
在站域范围内系统性整合当前国家消费政策鼓励购买私家车,小汽车所代表的生活方式对居民仍有很大的吸引力。除倡导优先发展公交系统和建立城市慢行系统外,现阶段仍要从城市、站域和站房三个层面建立与铁路客站交通特点匹配的城市路网结构。为实现多种交通方式在站域范围内的系统性整合,杭州西站在交通组织上进行了针对性的考虑:
(1)与城市快速路的衔接。站房的进站匝道被设置在东西两侧,并将其加高至24m与城市快速路连接,以构建城市范围的立体交通系统,同时分流进站车辆与城市过境车辆,从而减轻城市地面交通压力。
(2)高架慢行系统的构建。以站房为核心,在距离地面6m的高度构建站域慢行系统,实现人车分流,将高架慢行系统与周边综合开发的建筑相结合,构建连贯的步行友好环境。 (3)多维流畅的站域空间。利用站场拉开的间隙,将传统的一字型城市通廊扩展为十字型综合交通系统,结合周围综合开发的环型通道,形成“田”字形的站域交通组织,增强了站域空间的方向感与辨识度。
4.3建立协调机制,组建路地双方利益共同体铁路交通设施用地属于交通建设用地,征地成本较低,而城市商业开发用地需要在土地一级市场通过“招拍挂”的程序获得。国办发[2014]37号文件出台后,铁路部门希望在站域范围内进行综合开发,而地方政府为争取高铁项目早日立项,往往承诺提供给铁路部门开发建设用地,但在项目开工后,由于综合开发所需的市政设施由地方政府配套建设,且地方政府无法获得开发带来的收益,导致土地转性搁置,最终造成综合开发无法进行。
通过成立路地双方利益共同体来协调各方面的利益诉求,需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以综合协调解决土地权属问题、市政配套问题,找到合作各方的利益均衡点,使合作方均能从中受益,从而发挥我们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 制度优势。
我国目前存在两种可行的利益共同体模式以供参考。第一种模式以杭州西站为代表,铁路部门与杭州市针对杭州西站的综合开发组建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主导和协调综合开发的各项进度。第二种模式以重庆沙坪坝站为代表,重庆市采取异地补偿土地、原地移交房产等方式,给予铁路部门利益补偿,然后由重庆市主导综合开发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