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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 站城融合发展路径与广州实践:多层级空间治理与协作式规划设计

2.4激励机制:推动各方积极参与协作

TOD综合开发是典型的多主体行为,即各方基于自身利益与效用的最优考量而做出理性选择的行为圈。要想依托TOD模式实现站场经济圈建设发展目标,就必须考虑如何让各方积极参与协作并愿意付出更多的时间和成本,通过协商实现共赢9-10。从实践经验来看,针对不同主体各自的利益诉求,建立相应的多元化激励机制,是较为有效的解决手段。广州针对政府部门,主要采用赋权的激励方式,如赋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统筹协调TOD综合开发各项工作的职权;针对各区政府,充分考虑利益共享,给予其更多的TOD综合开发主导权,并保证其应有的收益分成;针对轨道建设主体,将轨道站场周边综合开发土地的一级开发收益重点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涉及轨道站场设施的出让用地,则通过带条件出让的方式支持轨道建设主体拿地参与二级开发,其收益可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补亏;针对被征收方,提出通过预留地、新建物业置换、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落实征拆补偿;针对社会资本方,鼓励其既可以与轨道建设主体合作投资建设,也可以单独投资建设。通过一系列的激励机制,有效提升了各方协作参与TOD综合开发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为站场经济圈建设提供了强劲动力。

3协作式规划:实现站场经济圈的共同构建

作为典型的多主体参与的规划行为,基于TOD综合开发的站场经济圈规划只有通过增强合作减少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与隔阂,才能在真实、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发挥作用。单一的交通运营或纯粹的商业功能提升已不能适应站城融合发展和站场经济圈建设的需求,最初单一交通功能主导的轨道规划和“蓝图式”的城市规划逐渐转变为适应市场的多主体协作式规划。 概括而言,规划阶段需要解决4个核心问题:一是如何更好地实现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的有效衔接与整合;二是如何保障片区的土地供应,以实现交通站场与城市产业功能片区的联动发展;三是如何寻求开发过程中利益平衡的“最优值”;四是达成共识的规划成果如何适应多部门、多主体差异化的应用需求。

3.1规划衔接:轨道计划与城市规划的协同发展

如何更好地实现站城协同规划,加强交通线网与沿线市重点地区经济产业、文化旅游等城市功能的结合,是实现站城融合发展和站场经济圈建设目标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其中,法定规划体系的完善是实现建设发展目标最重要的根本与前提,应基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平台性统筹作用,在交通线网规划、建设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等阶段,以法定规划现有编制内容为基础增加站城融合专项研究,使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建设规划既能实现其自身技术的合理性,又能与总体规划的意图相匹配(图3)。

广州在交通线网规划阶段,重点做好空间战略层面的规划统筹、选址协同,重点研究站场与经济计划、产业发展、土地资源的协同,城市低效用地、价值洼地和郊区功能区结合再开发的选址战略,以及高铁、城际铁路、地铁系列项目的合作与整合(图4);在交通建设规划阶段,重点落实站场及场站综合体选址大红线和土地利用规划用地规模,保障交通与土地“联姻”;在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完成场站综合体用地征拆和同步工程设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阶段的站城融合土地整备;在交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落实站城融合枢纽节点预留要求,匹配站场经济圈发展战略,有效提升了沿线土地的综合开发价值,实现了土地的有效供给并反哺轨道建设,使轨道建设主体实现“自我造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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