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导向型开发(transit-orienteddevelopment,TOD)被公认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策略[1~3],轨道交通是TOD功能最强的交通方式。轨道交通TOD理念的核心是将轨道交通和土地开发紧密结合,实现对土地的集约化利用,为轨道交通提供充足客流。构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开发的密度分区、合理规划和控制土地开发强度,是有效利用土地的基础,是成功实施轨道交通TOD的关键。
近年来,随着TOD的实施,国际上利用数学模型对站点周边开发强度的研究越来越多[4~5]。与之相比,国内从定量方面对轨道交通TOD开发强度的研究很少,有关土地密度分区和开发强度的研究大多以城市整体作为划分区域[7~8],没有体现轨道交通对土地发展的带动作用及沿线用地高强度开发的特点。为此,本文结合深圳市轨道交通3号线规划,对轨道交通TOD的用地问题进行研究,构建轨道交通站点土地开发的密度分区制度,制定一套适用于不同类别地区的开发强度标准,作为土地开发容积率的控制准则。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分析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价格与地块距站点距离的关系,确定轨道交通对土地的有效影响范围,构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的密度分区制度;第二,利用经济学原理,以政府利润最大化为优化目标,制定各密度分区的最佳地块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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